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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annuation Fund and MPF
General Information


公積金內共有以下六類成員,分別為︰
( a) 強積金生效前供款成員 是指於 1998 年 3 月 3 日或以後、但早於 2000 年 12 月 1 日加入公積金的成員。
(b) 強積金生效前有限供款成員 是指非供款成員於 2000 年 12 月 1 日或以前選擇成為強積金生效前有限供款的成員,而成員可選擇成為 強積金生效前供款成員。若任何強積金生效前有限供款成員希望作出此項選擇,請與人力資源處聯絡。
(c) 強積金生效後全供款成員 是指於 2000 年 12 月 1 日以後成為 公積金 的成員,而大 學及成員雙方均需就公積金作出供款。
(d) 強積金生效後有限供款成員 是指於 2000 年 12 月 1 日以後成為 公積金 的成員,而只有大學方面需就公積金作出供款。
(e) 強積金生效日全供款成員 是指於 2000 年 12 月 1 日成為 公積金 的成員,而大學及成員雙方均需就公積金作出供款。
(f) 強積金生效日有限供款成員 是指於 2000 年 12 月 1 日成為 公積金 的成員,而只有大學方面需就公積金作出供款。
如需了解以上六個成員類別的詳細定義,請參考 成員手冊 。


僱主最低供款是指由大學為成員對公積金作出的強積金最低供款的價值,供款額為成員有關入息的 5% ,並受限於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請參閱積金局的網站https://www.mpfa.org.hk/mpf-system/mandatory-contributions/employees#anchor1以了解更多 最低供款的詳情。


「最低強制性公積金利益 」 ( “MMB” ) 與強積金條例中「 最低強制性公積金利益」的意義相同。根據《強制性 公積金計劃(豁免)規例》「豁免規例」的規定,於 2000 年 12 月 1 日強積金系統成立後加入 職業退休計 劃 的成員,在計劃內累算所得的利益將受制於利益保存、可調動性及提取的規定,而其款項僅限於與「 最低強 制性公 積金 利益」的款額相同。
「 最低強 制性公 積金 利益」是指下列兩個計算方法中得出的數額較小者:
(a) 該成員受僱時在公積金內所得的累算權益,即僱員供款的累算權益及按歸屬比例計算所得的僱主供款的累算權益;及
(b) 1.2 × 最終每月平均有關入息 ( 最高每月 $30,000) × 強積金條例實施後的服務年期。

公積金監事會 於 2015 年 7 月 1 日成立,其職權範圍由校董會確定,當中包括監察及評估所有服務供應商的服務,包括公司信託人、投資經理、信託人及公積金管理人。

銀聯信託有限公司( “ 銀聯信託 ” )由 2015 年 7 月 1 日開始成為香港浸會大學 1998 公積金計劃的公司信託人暨 管理人。銀聯信託以往只是公積金計劃管理人。


公司信託人的職務是 :
(a) 執行信託契約條款及公積金計劃的相關監管法例
(b) 為公積金計劃開設獨立銀行及基金戶口,妥善保管計劃資產
(c) 根據市場指標、 基金排名等,定期審視基金投資回報,並向公積金監事會匯報
(d) 為公積金計劃準備財務報表,並交由香港浸會大學所聘用的獨立核數師作審核,以確保公積金計劃資產妥善地管理


你可以到https://www.bcthk.com/zh/登入您的銀聯信託個人帳戶。[ 按此瀏覽銀聯信託網站的登入示範]。

你可透過銀聯信託的成員網站重置你的私人密碼,或致電銀聯信託的成員熱線 2298-9088。
按此 瀏覽如何透過銀聯信託的成員網站重置您的私人密碼 ]

你可以瀏覽銀聯信託的成員網站查詢有關帳戶問題,又或致電銀聯信託的成員熱線 2298-9088 。

是為了讓成員可以在現有強制性供款的基礎上進行自願性供款的選擇,以提高其退休保障。請按此以獲取更多詳細的資訊。

新成員

你可從你的僱傭合約得知或 致電銀聯信託的成員熱線 2298-9088 查詢你的 成員類別 。 你的成員類別亦會列印在你的成員權益報表,銀聯信託會於每年的 2 月及 8 月把報表寄予成員。

按此參閱財務處的網站以獲得所有投資組合的基金概覽或致電投資經理的會員熱線。 我們建議 你 在作出任何投資選擇之前應閱讀相關信息 。

滙豐熱線: 2284 1281
富達熱線: 2629 2629
貝萊德熱線: 3903 2688
摩根熱線: 2978 7588

現有成員

銀聯信託會於每年的 2月及 8 月將你的半年度成員權益報表 ( 即每年 6月及 12 月 ) 郵寄至你的通信地址 。你亦可 登入銀聯信託的成員網站下載你的成員權益報表。

你可於任何時間登入銀聯信託的成員網站查閱你的投資結餘及投資分佈。你亦可以於由銀聯信託於每年的 2 月及 8 月發出的半年度成員權益報表內 ( 即每年 6 月及 12 月 ) 查閱你的投資帳戶結餘。

你可以透過銀聯信託的成員網站獲得所有投資組合的每天基金價格,網址為 https://www.bcthk.com/zh/mpf-orso/introduction。 大學的行政部門亦會透過你的大學電子郵件帳戶分享基金的季度業績。您還可以在 BCT 網站下載區的基金月報中找到相關基金表現的最新資料。

成員每年享有 52 次轉換投資組合,即每星期一次。而免費轉換投資組合將會於逢星期三進行,如該星期三並非工作日則會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詳情請參考「 轉換投資組合操作簡介 」 以便進行您的投資組合轉換。
如成員在星期三以外的時間進行投資組合轉換,需就每一次轉換繳付 300 元手續費;請以劃線支票繳付,支票抬頭請寫「 BCT-HKBU 1998 Superannuation Fund 」,連同已填妥的「 資產轉換 / 供款分配指示表格 」 一併遞交予財務處。如有查詢,請致電銀聯信託的成員熱線 2298-9088 。

成員可透過銀聯信託的成員網站遞交 資產轉換 / 供款分配指示 。詳情請參考「 轉換投資組合操作簡介 」 以便進行您的投資組合轉換。請完整填寫表格並於逢星期三下午 3 時前遞交至財務處。

免費轉換投資組合可於逢星期三進行,如該星期三並非工作日則會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如成員在星期三以外的時間進行轉換投資組合轉換,需就每一次轉換繳付 300 元手續費;請以劃線支票繳付,支票抬頭請寫「 BCT-HKBU 1998 Superannuation Fund 」,連同已填妥的「 資產轉換 / 供款分配指示表格 」一併遞交予財務處。如有查詢,請致電財務處熱線 3411-2404 ,或銀聯信託的成員熱線 2298-9088。

若財務處於每個星期三下午 3點前收到指示,指示會以轉換交易日 ( 星期三後的第二個工作日 即星期五 ) 的基金價格轉換。 如該星期三並非工作日, 轉換交易日便是星期三下一個工作日之後的第二個工作日 。對於不同的投資基金,實際的轉出和轉入日期可能會有所不同。

退休 / 離職員工

為了讓你順利地退出公積金計劃,並在離開前處理好你的公積金福利款項,請按此以獲取更多詳細的資訊。請根據你的會員類別及對福利的意向安排,向財務處提交相關文件

如果你想在退休後延遲提取你在公積金的福利,請按此以獲取更多詳細資訊。

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 (「自動交換資料」)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要求各地政府向當地財務機構收集若干財務帳戶資料,並與海外司法管轄區自動交換此等資料(即就?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自動交換資料」)。

按被稱為「共同匯報標準」(CRS)的準則,參與司法管轄區的財務機構須向其客戶收集若干財務資料並進行匯報,以助打擊逃稅,從而維護稅收制度的健全性。香港是其中一個參與司法管轄區。

根據《2019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由2020年1月1日起,職業退休註冊計劃(其中包括香港浸會大學1998公積金(「公積金」))已成為申報財務機構,並須要遵守自動交換資料框架下要求的盡職審查及申報責任。

根據自動交換資料的有關法例,申報財務機構(即職業退休註冊計劃)須按盡職審查程序判斷職業退休計劃成員帳戶持有人的稅務居民身份。所需資料將透過有關人士的自我證明、其他證明文件及/或解釋進行收集。

新公積金成員
於2020年1月1日或以後加入的新公積金成員,須填妥一份共同匯報標準的自我證明。該自我證明刊載於僱員參加表格內,或者是一份獨立的自我證明表格。該表格務必於加入計劃後30天內提交。

先前公積金成員
於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持有的公積金成員,亦須填妥一份獨立的自我證明表格。公積金成員應填妥並於2020年4月30日或以前將填妥的表格提交給浸會大學的財務處。

公積金成員一般會被要求提供以下資料:
  • 姓名
  • 出生日期
  • 現居住地址
  • 稅務居民所在司法管轄區
  • 稅務編號(TIN)或等同功能的識別編號

稅務居民須按照司法管轄區的特定法例及個人情況而決定。公積金成員如對其稅務居民狀態有任何疑問,可尋求稅務顧問的建議。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信託人及行政管理人恕未能提供稅務或法律建議。

公積金成員可瀏覽以下 OECD 網頁了解更多有關各司法管轄區的稅務居民規則的資料: http://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crs-implementation-and-assistance/tax-residency

稅務編號或等同功能的識別編號是一般由司法管轄區向納稅人發出的獨有編號。有關各司法管轄區的稅務編號資料可見於以下OECD網頁: http://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crs-implementation-and-assistance/tax-identification-numbers

就香港稅務居民個人而言,稅務編號即等同香港身份證號碼。

一般而言,要斷定某個人是否屬一個稅務管轄區的稅務居民,會根據有關人士身處或逗留於該地的時間(例如是否在一個課稅年度(如香港的課稅年度為每年的4月1日至下一年的3月31日)停留超過180天)。任何人士即使在某稅務管轄區繳稅(例如消費稅、預扣稅或資本增值稅),並不會使該人士自動成為該稅務管轄區的稅務居民。

在OECD建立的自動交換資料網站內,您可以尋找更多有關不同稅務管轄區的稅務法律對其稅務居民的定義的資料。該網址為:https://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crs-implementation-and-assistance/tax-residency

如果您不清楚自己的稅務居民身分,可考慮尋求稅務或法律意見。

不會。只要您不是香港以外任何司法管轄區的稅務居民,那麼您不會是自動交換資料框架下的申報人士。

就屬於申報人士的公積金成員所持有的帳戶,某些特定帳戶資料將被申報給 香港稅務局。例如:公積金成員是德國的稅務居民,其成員資料會被匯報給香港稅務局,而香港稅務局繼而會與德國稅局交換該名公積金成員的資料。

就需申報帳戶而言,交換的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稅務司法管轄區、稅務編號,以及某些職業退休計劃的申報成員帳戶資料。

新公積金成員
於2020年1月1日或以後加入職業退休計劃的公積金成員必須按要求填寫完整及有效的自我證明。否則,該職業退休計劃的公積金成員開戶程序以至相關的供款安排將受延誤,甚至無法完成。

先前公積金成員
於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持有的公積金成員,須提供填妥的自我證明表格。相關計劃成員之稅務居民資料將會參考其填寫的自我證明表格。如屬申報司法管轄區,本公積金信託人將向香港稅務局申報相關的職業退休計劃帳戶資料繼而跟有關的申報司法管轄區作進一步的轉移有關資料。

如情況有所改變,以致影響稅務居民身分或引致已提交的自我證明上的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您應盡快通知浸會大學財務處。該通知需要在更新資料後三十天內以一份已適當更新的自我證明表格提交。您可以聯繫浸會大學財務處以取得自我證明表格來填寫。

根據《稅務條例》第80(2E)條,如任何人在作出自我證明時,在明知一項陳述在要項上屬具誤導性、虛假或不正確,或罔顧一項陳述是 否在要項上屬具誤導性、虛假或不正確下,作出該項陳述,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3級(即HK$10,000)罰款。

基本資訊

如果你是年滿 18 歲而未滿 65 歲,並連續受僱 60 日或以上的人士,不論你每星期工作多少天或多少個小時,也受到強積金制度保障。

下述類別的人士為獲豁免人士,無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a) 受法定退休金計劃或公積金計劃保障的人士 ( 如公務員及津貼或補助學校的教員 ) ;
(b) 來港工作不超過 13 個月或受海外退休計劃保障的海外人士;及
(c) 獲發強積金豁免證明書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

資訊BCT永明金融
參與僱主名稱香港浸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
僱主識別號碼000000003058001556401
註冊計劃名稱BCT策略強積金計劃
永明彩虹強積金計劃
信託人名稱銀聯信託有限公司永明信託有限公司

請點擊這裡查看兩個大學強積金計劃的主要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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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線(852) 2298 9333(852) 3183 1888
電郵bct@bcthk.comEEservice2@sunlife.com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
上午 9時正到下午6時正

星期六(公眾假期除外):
上午 9時正到下午1時正

 

 

星期一至五:
上午 9時正到下午6時正

 

星期六(公眾假期除外):
上午 9時正到下午1時正

 

非辦公時間:
語音信箱服務

你的強積金賬戶號碼已列印於由BCT或永明金融發給你的強積金參與通知書上或登入以下BCT或永明金融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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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參閱BCT/永明金融提供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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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透過BCT/永明金融提供的「靈活自願性供款」安排進行自願性供款。大學將不會為你作出任何安排。詳情請致電強積金成員熱線或點擊以下相應連結瀏覽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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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線(852) 2298 9333(852) 3183 1888
網址按此按此

「預設投資策略」是一項預先制訂的投資安排,它投資於兩項成份基金 , 即核心累積基金 (“CAF” ) 及 65 歲後基金 (“A65F”) 。隨成員接近退休年齡而自動減持較高風險資產 ( 即 "CAF" ) , 同時相應增持較低風險資產 ( 即 "A65F") 的比例,藉以降低投資風險。請參閱積金局的網頁: http://minisite.mpfa.org.hk/dis/tc/characteristics/index.html 以了解更多預設投資策略的詳情。

僱員自選安排讓僱員有更大的自主權去挑選強積金受託人及計劃,並鼓勵他們根據個人需要更積極地管理強積金投資。僱員可以每年一次把現職期間僱員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全數一筆過轉移至自選的強積金計劃。請參考積金局網頁: http://minisite.mpfa.org.hk/eca/tc/learneca/learneca.html 以了解更多僱員自選安排的詳情。

請參閱強積金參加指引(按此處),或直接登入學生及教職員服務平台(SSSP)填寫及提交強積金成員表格。

如果你是年滿 18 歲而未滿 65 歲,並連續受僱 60 日或以上的人士,便必須加入強積金計劃。 但是來港工作不超過 13 個月或受海外退休計劃保障的海外人士可以豁免參加強積金計劃。

不可以。你必須參與大學所指定的強積金計劃。

你將在計劃受託人確認你為強積金計劃成員後,收到參與通知。一般而言,你會在提交月份結束後的14個工作天內,收到你所選強積金服務供應商發出的信件或電郵通知。你亦會收到用於登入BCT/永明金融成員熱線及網上帳戶的個人識別碼(PIN)通知。上述文件將透過以下方式寄送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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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文件將寄送至你在成員表格上所填寫的地址。若你未收到強積金成員通知,請直接聯絡你的強積金服務供應商。你可根據成員表格上所填寫的偏好,選擇以紙本寄送至你的地址或電郵地址。重複副本亦會儲存在你的強積金網上帳戶內。若你未收到強積金成員通知,請直接聯絡你的強積金服務供應商。

新員工在加入大學時,可以從兩個強積金計劃中選擇其中一個。新員工必須在加入大學後的60天內完成強積金計劃的登記。若未能在指定期限內選擇,將自動被分配至按月份輪替指定的強積金計劃。

例如,一名於2023年1月3日加入大學的員工,若未能在60天內選擇強積金計劃,因第60天落在2023年3月,該員工將被分配至永明金融計劃。又如一名於2023年2月15日加入的員工,若未能在60天內選擇,因第60天落在2023年4月,該員工將被分配至BCT計劃,如此類推。

僱員和僱主均須定期向強積金計劃作出供款,雙方的供款額均為僱員有關入息的 5% ( 每月的供款上限為 1,500 港元 ) ,並受限於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請參閱積金局的網站 https://www.mpfa.org.hk/mpf-system/mandatory-contributions/employees 以了解更多強制性供款的詳情。

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為每月 $30,000 或每年 $360,000 ,最低有關入息水平則為每月 $7,100 或每年 $85,200 。如你的有關入息低於最低水平,你便無須作出供款。但是,大學仍必須為你的相關入息作出 5 %的供款。如高於最高水平,則須按最高供款額作出供款(即每月 $1,500 或每年 $18,000 )。

第一筆支付給強積金受託人的供款是在僱員受僱第 60 日所在的公曆月最後一日後的第 10 日或之前,把首次供款支付予受託人。例如 : 你的受僱首日是 6 月 5 日,你的受僱日起計第 60 日便是 8 月 3 日。因此,僱員和僱主的首次強積金供款轉賬給受託人應在 8 月的下個月的第 10 日或之前 ,即 9 月 10 日實行。有關詳細的例子,請參閱積金局的網站 https://www.mpfa.org.hk/mpf-system/mandatory-contributions/employees 。

現有成員

如欲進行基金轉移或帳戶合併,請參閱積金易網站以獲取更多詳情。

你可於同一強積金計劃內,於任何營業日透過您的網上強積金賬戶、電話或郵寄方式,將現有持有的基金轉換至其他基金,或更改未來供款的投資指示,且此服務全免收費。每年進行基金轉換的次數不限。如有查詢,請聯絡BCT/永明金融的會員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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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基金轉換是不會收取任何轉換費及基金買賣差價。

你可以每年一次把現職期間僱員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全數一筆過轉移至自選的強積金計劃,但不可以轉移僱主部份的累算權益。有關更多資料 , 請參考積金局網頁有關 " 僱員自選安排 ":http://minisite.mpfa.org.hk/eca/tc/learneca/learneca.htm l

請點擊此處了解更多資訊。如有查詢,請聯絡BCT/永明金融的會員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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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成員在受僱於本大學期間,只能參加一個強積金計劃。強積金成員每年可於11月1日有一次更換強積金服務提供者的機會。關於強積金計劃更換安排的詳情,將於每年約10月透過公告通知強積金成員。

不可以,你只能每年於11月1日更換一次強積金計劃。更多詳情請參閱每年約10月向強積金成員發出的公告。

請參閱《強積金計劃更換指引》,點擊此處(英文版)及此處(中文版)。

整個過程一般包括贖回現有累算權益及將資金轉移至所選計劃,通常約需15至16個工作天。

有關當前強積金計劃更換詳情,請參閱《強積金計劃更換指引》,點擊此處(英文版)及此處(中文版)。

你需要登入「學生及員工服務平台」(SSSP),選擇、下載、填妥並上載所選強積金計劃的「強積金成員登記表格」,並於指定截止日期或之前提交網上表格。關於強積金計劃更換安排的詳情,請參閱每年約10月向強積金成員發出的公告。

不可以,你不能部分轉出。強積金成員在受僱於本大學期間,只能參加一個強積金計劃。若成員決定由一個強積金計劃轉換至另一計劃,必須明白退出計劃的所有累算權益將被清算,換言之,退出計劃的全部累算金額將轉入新計劃,之前的計劃不會保留任何餘額。

更換強積金計劃時,你應考慮以下因素:

(a) 強積金基金的表現;
(b) 費用及收費;
(c) 投資選擇/方案;
(d) 基金經理的經驗及過往紀錄;
(e) 客戶服務;
(f)  市場外風險;及
(g) 個人情況及需求。

你可諮詢財務顧問,以全面了解相關影響,作出明智決定。

退休 / 離職員工

你可選擇:
(a) 將您的累算權益轉移至新僱主所屬強積金計劃的供款戶口;或
(b) 將累算權益保留於同一計劃下的個人戶口;或
(c) 將累算權益轉移至你現有持有的個人戶口。

如有查詢,請聯絡BCT/永明金融的會員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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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成員如未滿 65 歲,不得提取累算權益。只有在下列的特定情況下,計劃成員才可提前提取累算權益:

(a) 年滿 60 歲並提早退休;
(b )永久離開香港;
(c)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d) 罹患末期疾病;
(e) 小額結餘不超過 $5,000 ;或
(f) 死亡。

請參閱積金局的網站 https://www.mpfa.org.hk/mpf-system/withdrawal-of-mpf/withdrawal-of-mpf-upon-retirement 以了解更多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詳情。

如你已年滿65歲,你可透過填寫「領取累算權益申請表」(並附上身份證副本),向計劃受託人申請提取強制性部分的累算權益,申請理由為「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前退休」。請點擊此處並向下捲動至強積金計劃部分,於財務處網站下載申請表。 如有查詢,請聯絡BCT/永明金融的會員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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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供款期內年滿 65 歲時,強制性供款只會計算至你年滿 65 歲的前一天所賺取之相關收入。

若BCT/永明金融於大學報告你終止僱傭後的指定期限內未收到你轉出累算權益的指示,你的累算權益將會被轉入於現行計劃下為你開設的個人戶口。 如有查詢,請聯絡BCT/永明金融的會員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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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於浸會大學向強積金服務提供者匯報你的離職後三個月內沒有遞交表格,強積金服務提供者便會在同一強積金計劃替你開立個人帳戶,並把你的累算權益轉移至該個人帳戶。

你可以選擇於離職後提取你的自願性供款或保留你的自願性及強制性供款於強積金服務提供者的個人帳戶。當你開立個人帳戶後,你可於任何時候免費提出部份或全數的自願性供款。

此外,你亦可轉移你的自願性及強制性供款至其他強積金計劃。如果你希望把累算權益轉移到新僱主的強積金計劃,自願性供款有可能只可於你離職後才能提取。

可以。浸會大學可向強積金計劃之受託人提交書面申請,要求扣除僱員強積金帳戶內有關僱主供款部份的累算權益,以抵銷有關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除於相關參與協議、信托契據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所允許的範圍之其他安排外,用作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款項會先從僱主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之歸屬部分權益中扣除。於扣除僱主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之歸屬部分後,如該筆款項不足以作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款項,有關餘額將再從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中扣除。 有關更多詳情 , 請參閱積金局的網頁 https://www.mpfa.org.hk/mpf-system/long-service-and-severance-payments

Last updated: Jun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