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内共有以下六类成员,分别为︰
( a) 强积金生效前供款成员 是指于 1998 年 3 月 3 日或以后、但早于 2000 年 12 月 1 日加入公积金的成员。
(b) 强积金生效前有限供款成员 是指非供款成员于 2000 年 12 月 1 日或以前选择成为强积金生效前有限供款的成员,而成员可选择成为 强积金生效前供款成员。若任何强积金生效前有限供款成员希望作出此项选择,请与人力资源处联络。
(c) 强积金生效后全供款成员 是指于 2000 年 12 月 1 日以后成为 公积金 的成员,而大 学及成员双方均需就公积金作出供款。
(d) 强积金生效后有限供款成员 是指于 2000 年 12 月 1 日以后成为 公积金 的成员,而只有大学方面需就公积金作出供款。
(e) 强积金生效日全供款成员 是指于 2000 年 12 月 1 日成为 公积金 的成员,而大学及成员双方均需就公积金作出供款。
(f) 强积金生效日有限供款成员 是指于 2000 年 12 月 1 日成为 公积金 的成员,而只有大学方面需就公积金作出供款。
如需了解以上六个成员类别的详细定义,请参考 成员手册 。
雇主最低供款是指由大学为成员对公积金作出的强积金最低供款的价值,供款额为成员有关入息的 5% ,并受限于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请参阅积金局的网站 https://www.mpfa.org.hk/mpf-system/mandatory-contributions/employees#anchor1 以了解更多 最低供款的详情。
「最低强制性公积金利益 」 ( “MMB” ) 与强积金条例中「 最低强制性公积金利益」的意义相同。根据《强制性 公积金计划(豁免)规例》「豁免规例」的规定,于 2000 年 12 月 1 日强积金系统成立后加入 职业退休计 划 的成员,在计划内累算所得的利益将受制于利益保存、可调动性及提取的规定,而其款项仅限于与「 最低强 制性公 积金 利益」的款额相同。
「 最低强 制性公 积金 利益」是指下列两个计算方法中得出的数额较小者:
(a) 该成员受雇时在公积金内所得的累算权益,即雇员供款的累算权益及按归属比例计算所得的雇主供款的累算权益;及
(b) 1.2 × 最终每月平均有关入息 ( 最高每月 $30,000) × 强积金条例实施后的服务年期。
公积金监事会 于 2015 年 7 月 1 日成立,其职权范围由校董会确定,当中包括监察及评估所有服务供应商的服务,包括公司信托人、投资经理、信托人及公积金管理人。
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银联信托 ” )由 2015 年 7 月 1 日开始成为香港浸会大学 1998 公积金计划的公司信托人暨 管理人。银联信托以往只是公积金计划管理人。
公司信托人的职务是 :
(a) 执行信托契约条款及公积金计划的相关监管法例
(b) 为公积金计划开设独立银行及基金户口,妥善保管计划资产
(c) 根据市场指标、 基金排名等,定期审视基金投资回报,并向公积金监事会汇报
(d) 为公积金计划准备财务报表,并交由香港浸会大学所聘用的独立核数师作审核,以确保公积金计划资产妥善地管理
你可以到 https://www.bcthk.com/zh/登入您的银联信托个人帐户。 [ 按此浏览银联信托网站的登入示范]。
你可透过银联信托的成员网站重置你的私人密码,或致电银联信托的成员热线 2298-9088。
[ 按此 浏览如何透过银联信托的成员网站重置您的私人密码 ]
你可以浏览银联信托的成员网站查询有关帐户问题,又或致电银联信托的成员热线 2298-9088 。
是为了让成员可以在现有强制性供款的基础上进行自愿性供款的选择,以提高其退休保障。请按此以获取更多详细的资讯。
你可从你的雇佣合约得知或 致电银联信托的成员热线 2298-9088 查询你的 成员类别 。你的成员类别亦会列印在你的成员权益报表,银联信托会于每年的 2 月及 8 月把报表寄予成员。
请按此参阅财务处的网站以获得所有投资组合的基金概览或致电投资经理的会员热线。我们建议 你 在作出任何投资选择之前应阅读相关信息 。
汇丰热线: 2284 1281
富达热线: 2629 2629
贝莱德热线: 3903 2688
摩根热线: 2978 7588
银联信托会于每年的 2月及 8 月将你的半年度成员权益报表 ( 即每年 6月及 12 月 ) 邮寄至你的通信地址 。你亦可 登入银联信托的成员网站下载你的成员权益报表。
你可于任何时间登入银联信托的成员网站查阅你的投资结余及投资分布。你亦可以于由银联信托于每年的 2 月及 8 月发出的半年度成员权益报表内 ( 即每年 6 月及 12 月 ) 查阅你的投资帐户结余。
你可以透过银联信托的成员网站获得所有投资组合的每天基金价格,网址为 https://www.bcthk.com/zh/mpf-orso/introduction。大学的行政部门亦会透过你的大学电子邮件帐户分享基金的季度业绩。您还可以在 BCT 网站下载区的基金月报中找到相关基金表现的最新资料。
成员每年享有 52 次转换投资组合,即每星期一次。而免费转换投资组合将会于逢星期三进行,如该星期三并非工作日则会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详情请参考「 转换投资组合操作简介 」 以便进行您的投资组合转换。
如成员在星期三以外的时间进行投资组合转换,需就每一次转换缴付 300 元手续费;请以划线支票缴付,支票抬头请写「 BCT-HKBU 1998 Superannuation Fund 」,连同已填妥的「 资产转换 / 供款分配指示表格 」 一并递交予财务处。如有查询,请致电银联信托的成员热线 2298-9088 。
成员可透过银联信托的成员网站递交 资产转换 / 供款分配指示 。详情请参考「 转换投资组合操作简介 」 以便进行您的投资组合转换。请完整填写表格并于逢星期三下午 3 时前递交至财务处。
免费转换投资组合可于逢星期三进行,如该星期三并非工作日则会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成员在星期三以外的时间进行转换投资组合转换,需就每一次转换缴付 300 元手续费;请以划线支票缴付,支票抬头请写「 BCT-HKBU 1998 Superannuation Fund 」,连同已填妥的「 资产转换 / 供款分配指示表格 」一并递交予财务处。如有查询,请致电财务处热线 3411-2404 ,或银联信托的成员热线 2298-9088。
若财务处于每个星期三下午 3点前收到指示,指示会以转换交易日 ( 星期三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即星期五 ) 的基金价格转换。如该星期三并非工作日, 转换交易日便是星期三下一个工作日之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对于不同的投资基金,实际的转出和转入日期可能会有所不同。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要求各地政府向当地财务机构收集若干财务帐户资料,并与海外司法管辖区自动交换此等资料(即就?务事宜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自动交换资料」)。
按被称为「共同汇报标准」(CRS)的准则,参与司法管辖区的财务机构须向其客户收集若干财务资料并进行汇报,以助打击逃税,从而维护税收制度的健全性。香港是其中一个参与司法管辖区。
根据《2019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由2020年1月1日起,职业退休注册计划(其中包括香港浸会大学1998公积金(「公积金」))已成为申报财务机构,并须要遵守自动交换资料框架下要求的尽职审查及申报责任。
根据自动交换资料的有关法例,申报财务机构(即职业退休注册计划)须按尽职审查程序判断职业退休计划成员帐户持有人的税务居民身份。所需资料将透过有关人士的自我证明、其他证明文件及/或解释进行收集。
新公积金成员
于2020年1月1日或以后加入的新公积金成员,须填妥一份共同汇报标准的自我证明。该自我证明刊载于雇员参加表格内,或者是一份独立的自我证明表格。该表格务必于加入计划后30天内提交。
先前公积金成员
于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持有的公积金成员,亦须填妥一份独立的自我证明表格。公积金成员应填妥并于2020年4月30日或以前将填妥的表格提交给浸会大学的财务处。
税务居民须按照司法管辖区的特定法例及个人情况而决定。公积金成员如对其税务居民状态有任何疑问,可寻求税务顾问的建议。职业退休计划的雇主、信托人及行政管理人恕未能提供税务或法律建议。
公积金成员可浏览以下 OECD 网页了解更多有关各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居民规则的资料: http://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crs-implementation-and-assistance/tax-residency
税务编号或等同功能的识别编号是一般由司法管辖区向纳税人发出的独有编号。有关各司法管辖区的税务编号资料可见于以下OECD网页: http://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crs-implementation-and-assistance/tax-identification-numbers
就香港税务居民个人而言,税务编号即等同香港身份证号码。
一般而言,要断定某个人是否属一个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会根据有关人士身处或逗留于该地的时间(例如是否在一个课税年度(如香港的课税年度为每年的4月1日至下一年的3月31日)停留超过180天)。任何人士即使在某税务管辖区缴税(例如消费税、预扣税或资本增值税),并不会使该人士自动成为该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
在OECD建立的自动交换资料网站内,您可以寻找更多有关不同税务管辖区的税务法律对其税务居民的定义的资料。该网址为:https://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crs-implementation-and-assistance/tax-residency
如果您不清楚自己的税务居民身分,可考虑寻求税务或法律意见。
不会。只要您不是香港以外任何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居民,那么您不会是自动交换资料框架下的申报人士。
就属于申报人士的公积金成员所持有的帐户,某些特定帐户资料将被申报给 香港税务局。例如:公积金成员是德国的税务居民,其成员资料会被汇报给香港税务局,而香港税务局继而会与德国税局交换该名公积金成员的资料。
就需申报帐户而言,交换的资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税务司法管辖区、税务编号,以及某些职业退休计划的申报成员帐户资料。
新公积金成员
于2020年1月1日或以后加入职业退休计划的公积金成员必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及有效的自我证明。否则,该职业退休计划的公积金成员开户程序以至相关的供款安排将受延误,甚至无法完成。
先前公积金成员
于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持有的公积金成员,须提供填妥的自我证明表格。相关计划成员之税务居民资料将会参考其填写的自我证明表格。如属申报司法管辖区,本公积金信托人将向香港税务局申报相关的职业退休计划帐户资料继而跟有关的申报司法管辖区作进一步的转移有关资料。
如情况有所改变,以致影响税务居民身分或引致已提交的自我证明上的资料不正确或不完整,您应尽快通知浸会大学财务处。该通知需要在更新资料后三十天内以一份已适当更新的自我证明表格提交。您可以联系浸会大学财务处以取得自我证明表格来填写。
根据《税务条例》第80(2E)条,如任何人在作出自我证明时,在明知一项陈述在要项上属具误导性、虚假或不正确,或罔顾一项陈述是 否在要项上属具误导性、虚假或不正确下,作出该项陈述,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3级(即HK$10,000)罚款。
如果你是年满 18 岁而未满 65 岁,并连续受雇 60 日或以上的人士,不论你每星期工作多少天或多少个小时,也受到强积金制度保障。
下述类别的人士为获豁免人士,无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a) 受法定退休金计划或公积金计划保障的人士 ( 如公务员及津贴或补助学校的教员 ) ;
(b) 来港工作不超过 13 个月或受海外退休计划保障的海外人士;及
(c) 获发强积金豁免证明书的职业退休计划的成员。
信息 | BCT | 永明金融 |
参与雇主名称 | 香港浸会大学 | 香港浸会大学 |
雇主识别编号 | 00000000305 | 8001556401 |
注册计划名称 | BCT策略强积金计划 | 永明彩虹强积金计划 |
受托人名称 | 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永明信托有限公司 |
请点击这里查看两个大学强积金计划的主要特点。
信息 | BCT | 永明金融 |
热线 | (852) 2298 9333 | (852) 3183 1888 |
电邮 | bct@bcthk.com | EEservice2@sunlife.com |
服务时间 | 星期一至五: 上午9时正到下午6时 星期六(公众假期除外): 上午9时正到下午1时正 | 星期一至五: 上午9时正到下午6时 星期六(公众假期除外): 上午9时正到下午1时正 非办公时间: 留言服务 |
「预设投资策略」是一项预先制订的投资安排,它投资于两项成份基金 , 即核心累积基金 (“CAF” ) 及 65 岁后基金 (“A65F”) 。随成员接近退休年龄而自动减持较高风险资产 ( 即 "CAF" ) , 同时相应增持较低风险资产 ( 即 "A65F") 的比例,借以降低投资风险。请参阅积金局的网页: http://minisite.mpfa.org.hk/dis/tc/characteristics/index.html 以了解更多预设投资策略的详情。
雇员自选安排让雇员有更大的自主权去挑选强积金受托人及计划,并鼓励他们根据个人需要更积极地管理强积金投资。雇员可以每年一次把现职期间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全数一笔过转移至自选的强积金计划。请参考积金局网页: http://minisite.mpfa.org.hk/eca/tc/learneca/learneca.html 以了解更多雇员自选安排的详情。
如果你是年满 18 岁而未满 65 岁,并连续受雇 60 日或以上的人士,便必须加入强积金计划。但是来港工作不超过 13 个月或受海外退休计划保障的海外人士可以豁免参加强积金计划。
不可以。你必须参与大学所指定的强积金计划。
你将在计划受托人确认你为强积金计划成员后,收到参与通知。一般而言,你会在提交月份结束后的14个工作天内,收到你所选强积金服务供货商发出的信件或电邮通知。你亦会收到用于登入BCT/永明金融成员热线及网上账户的个人标识号(PIN)通知。上述文件将透过以下方式寄送给您。
BCT | 永明金融 |
纸本文件将寄送至你在成员表格上所填写的地址。若你未收到强积金成员通知,请直接联络你的强积金服务供货商。 | 你可根据成员表格上所填写的偏好,选择以纸本寄送至你的地址或电邮地址。重复副本亦会储存在你的强积金网上账户内。若你未收到强积金成员通知,请直接联络你的强积金服务供货商。 |
新员工在加入大学时,可以从两个强积金计划中选择其中一个。新员工必须在加入大学后的60天内完成强积金计划的登记。若未能在指定期限内选择,将自动被分配至按月份轮替指定的强积金计划。
例如,一名于2023年1月3日加入大学的员工,若未能在60天内选择强积金计划,因第60天落在2023年3月,该员工将被分配至永明金融计划。又如一名于2023年2月15日加入的员工,若未能在60天内选择,因第60天落在2023年4月,该员工将被分配至BCT计划,如此类推。
雇员和雇主均须定期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双方的供款额均为雇员有关入息的 5% ( 每月的供款上限为 1,500 港元 ) ,并受限于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请参阅积金局的网站 https://www.mpfa.org.hk/mpf-system/mandatory-contributions/employees 以了解更多强制性供款的详情。
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为每月 $30,000 或每年 $360,000 ,最低有关入息水平则为每月 $7,100 或每年 $85,200 。如你的有关入息低于最低水平,你便无须作出供款。但是,大学仍必须为你的相关入息作出 5 %的供款。如高于最高水平,则须按最高供款额作出供款(即每月 $1,500 或每年 $18,000 )。
第一笔支付给强积金受托人的供款是在雇员受雇第 60 日所在的公历月最后一日后的第 10 日或之前,把首次供款支付予受托人。例如 : 你的受雇首日是 6 月 5 日,你的受雇日起计第 60 日便是 8 月 3 日。因此,雇员和雇主的首次强积金供款转账给受托人应在 8 月的下个月的第 10 日或之前 ,即 9 月 10 日实行。有关详细的例子,请参阅积金局的网站 https://www.mpfa.org.hk/mpf-system/mandatory-contributions/employees 。
如欲进行基金转移或账户合并,请参阅积金易网站以获取更多详情。
你可于同一强积金计划内,于任何营业日透过您的网上强积金账户、电话或邮寄方式,将现有持有的基金转换至其他基金,或更改未来供款的投资指示,且此服务全免收费。每年进行基金转换的次数不限。如有查询,请联络BCT/永明金融的会员热线。
信息 | BCT | 永明金融 |
热线 | (852) 2298 9333 | (852) 3183 1888 |
进行基金转换是不会收取任何转换费及基金买卖差价。
你可以每年一次把现职期间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全数一笔过转移至自选的强积金计划,但不可以转移雇主部份的累算权益。有关更多资料 , 请参考积金局网页有关 " 雇员自选安排 ":http://minisite.mpfa.org.hk/eca/tc/learneca/learneca.html
请点击此处了解更多信息。如有查询,请联络BCT/永明金融的会员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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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 (852) 2298 9333 | (852) 3183 1888 |
强积金成员在受雇于本大学期间,只能参加一个强积金计划。强积金成员每年可于11月1日有一次更换强积金服务提供商的机会。关于强积金计划更换安排的详情,将于每年约10月透过公告通知强积金成员。
不可以,你只能每年于11月1日更换一次强积金计划。更多详情请参阅每年约10月向强积金成员发出的公告。
你需要登入「学生及员工服务平台」(SSSP),选择、下载、填妥并上载所选强积金计划的「强积金成员登记表格」,并于指定截止日期或之前提交网上表格。关于强积金计划更换安排的详情,请参阅每年约10月向强积金成员发出的公告。
不可以,你不能部分转出。强积金成员在受雇于本大学期间,只能参加一个强积金计划。若成员决定由一个强积金计划转换至另一计划,必须明白退出计划的所有累算权益将被清算,换言之,退出计划的全部累算金额将转入新计划,之前的计划不会保留任何余额。
更换强积金计划时,你应考虑以下因素:
(a) 强积金基金的表现;
(b) 费用及收费;
(c) 投资选择/方案;
(d) 基金经理的经验及过往纪录;
(e) 客户服务;
(f) 市场外风险;及
(g) 个人情况及需求。
你可咨询财务顾问,以全面了解相关影响,作出明智决定。
你可选择:
(a) 将您的累算权益转移至新雇主所属强积金计划的供款户口;或
(b) 将累算权益保留于同一计划下的个人户口;或
(c) 将累算权益转移至你现有持有的个人户口。
如有查询,请联络BCT/永明金融的会员热线。
信息 | BCT | 永明金融 |
热线 | (852) 2298 9333 | (852) 3183 1888 |
计划成员如未满 65 岁,不得提取累算权益。只有在下列的特定情况下,计划成员才可提前提取累算权益:
(a) 年满 60 岁并提早退休;
(b )永久离开香港;
(c) 完全丧失行为能力;
(d) 罹患末期疾病;
(e) 小额结余不超过 $5,000 ;或
(f) 死亡。
请参阅积金局的网站 https://www.mpfa.org.hk/mpf-system/withdrawal-of-mpf/withdrawal-of-mpf-upon-retirement 以了解更多提早提取强积金的详情。
如你已年满65岁,你可透过填写「领取累算权益申请表」(并附上身份证副本),向计划受托人申请提取强制性部分的累算权益,申请理由为「达到65岁退休年龄」或「提前退休」。请点击此处并向下卷动至强积金计划部分,于财务处网站下载申请表。 如有查询,请联络BCT/永明金融的会员热线。
信息 | BCT | 永明金融 |
热线 | (852) 2298 9333 | (852) 3183 1888 |
在供款期内年满 65 岁时,强制性供款只会计算至你年满 65 岁的前一天所赚取之相关收入。
若BCT/永明金融于大学报告你终止雇佣后的指定期限内未收到你转出累算权益的指示,你的累算权益将会被转入于现行计划下为你开设的个人户口。 如有查询,请联络BCT/永明金融的会员热线。
信息 | BCT | 永明金融 |
热线 | (852) 2298 9333 | (852) 3183 1888 |
如果你于浸会大学向强积金服务提供商汇报你的离职后三个月内没有递交表格,景顺便会在同一强积金计划替你开立个人帐户,并把你的累算权益转移至该个人帐户。
你可以选择于离职后提取你的自愿性供款或保留你的自愿性及强制性供款于强积金服务提供商的个人帐户。当你开立个人帐户后,你可于任何时候免费提出部份或全数的自愿性供款。
此外,你亦可转移你的自愿性及强制性供款至其他强积金计划。如果你希望把累算权益转移到新雇主的强积金计划,自愿性供款有可能只可于你离职后才能提取。
可以。浸会大学可向强积金计划之受托人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扣除雇员强积金帐户内有关雇主供款部份的累算权益,以抵销有关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除于相关参与协议、信托契据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所允许的范围之其他安排外,用作抵销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的款项会先从雇主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之归属部分权益中扣除。于扣除雇主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之归属部分后,如该笔款项不足以作抵销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的款项,有关余额将再从雇主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中扣除。有关更多详情 , 请参阅积金局的网页 https://www.mpfa.org.hk/mpf-system/long-service-and-severance-payments
2021年6月更新